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 的复函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5号建议
的复函
曹建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金科开州城湖边空闲地建设居民文体中心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在金科开州城规划建设方案中,天宫街与滨湖路交叉口规划有约4000m2休闲娱乐活动广场,天宫街与天宫二路十字交叉口规划有约8000 m2休闲娱乐活动广场以及配套建设的金科中央金街商业购物活动场所,目前均已建成。金科开州城一期滨河路外临湖边现有空闲地原为滨湖步道和公园绿化用地,因北部新区建设需要修建钢架桥临时占用,后期将恢复;且该区域处于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我区城乡总体规划(2018版)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为公园绿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对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规定,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以生态保护为主,只允许对自然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的人为活动,因此该区域的滨湖公园生态修复规划建设方案中已适度布局休憩设施和小型活动场地,待建设完成后将向市民开放,以供附近居民休闲娱乐活动。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经向世权局长审核,廖雪林副区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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