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开州委办发〔2021〕2号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和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渝委办发〔2020〕31号),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优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
(一)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统筹、优化、调整全区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环节的财政资助项目,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率运用的政策导向。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案件处理规程,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有关制度,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建立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关部门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不同渠道证据标准的统一。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三)加强综合保护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四)加大行政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保护行动,加大对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虚假宣传、挂证等行为。探索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登记和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快速裁决机制,缩短简易案件行政裁决时间。
(五)健全保护业务指导体系。严格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示、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监督员等系列制度,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规范化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系统,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智能化水平。
(六)加强行政保护协作。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渝东北部毗邻区域知识产权协作联动,积极探索解决当前跨区域侵权易发多发现象,权利人维权难,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打破地区保护,共同谋划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共治。健全完善行政与司法等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三、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七)健全司法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八)增强司法保护能力。优化知识产权类案智审平台,不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专家、侵权鉴定专家队伍,构建有机协调的技术事实调查认证体系。规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收集、发布及适用制度,加强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推荐和适用。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平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实务和理论研究,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协同性。
(九)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加大侵权假冒犯罪刑事打击力度,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面采集涉假大案要案相关信息,建设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信息数据库。
四、强化知识产权社会治理
(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全面归集,并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依法公示。
(十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分区域、行业和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矛盾化解机制,逐步形成覆盖部门、镇乡街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体系。在社区、企业、学校等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支持专利代理师、律师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
五、强化市场主体保护能力
(十二)突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实施高价值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培育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十三)搭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积极推广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并全面拓宽覆盖面。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六、强化基础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区级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知识产权保护重大问题。各镇乡街道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十五)加强人才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注重选拔任用熟悉知识产权工作的优秀干部。支持知识产权相关用人单位培育引进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我区人才政策。积极推荐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国家部委、市级、区级表彰奖励。加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或选派党政干部到高等院校、发达地区参加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十六)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奖优惩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加强人大监督,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和情况通报等。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基层系列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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