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开州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开州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精神,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教委在广泛调查研究、成本调查测算和召开论证座谈会的基础上拟定了《开州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于5月10日前通过以下渠道之一反馈至我们。
1.电子邮箱:1511184411@qq.com。
2.传真:52218989。
3.邮寄信件:重庆市开州区区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B栋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405499)。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号)精神,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教委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定了我区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及增设延时保育费项目方案。
一、拟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按照渝发改规范〔2021〕1号文规定: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在政府最高指导价标准内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市级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每生每月:一级园600元、二级园500元、三级园400元、未定级200元、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25%)和执行要求(原则上中心城区两年内逐步调整到位,其他区县三年内逐步调整到位)。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如下:
办园等级 | 办学 形式 | 收费标准(元/生·月)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一级园 | 全日制 | 420 | 510 | 600 | |
二级园 | 全日制 | 350 | 430 | 500 | |
三级园 | 全日制 | 280 | 340 | 400 | |
未定级或未达等级 | 全日制 | 200 | |||
备注 | 1.未提供午餐午睡的收费标准,按照同等级全日制收费标准的70%收取。 2.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3.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价标准。 | ||||
二、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
增设延时保育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延时保育时间为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的17:00至18: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天的16:30至17:30。收费标准按5元/生·次计算,半小时以内免费,按月结算。
该项服务性收费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幼儿参加。延时保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应以看管和幼儿自主游戏为主,不得开展兴趣班、文化课等具有小学文化倾向的内容。延时保育费收入主要用于参与延时保育服务的保育人员补助、保障幼儿园开展延时保育服务开支。
三、执行时间
从调整的各年度的秋季开学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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