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公告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公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精神,区财政局会同七个区级主管部门,对我区现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及政策进行了清理,梳理出18项“一卡通”项目,现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开州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规定部分)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开州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清单(规定部分)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区农业农村委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47号)、《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开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农〔2021〕28号)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种粮大户 |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4.3元/亩、种粮大户230元/亩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23-52280513 | |
2 | 区农业农村委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州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农发〔2021〕76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 银行卡发放 | 根据每批次资金量确定兑付周期 | 023-52222507 | |
3 | 区水利局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 | 大中型水库移民 | 600元/人/年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23-52290617 | |
4 | 区林业局 | 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 《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339号) | 退耕农户 | 125元/亩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23-52250062 | |
5 | 区林业局 | 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2017年度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 | 退耕农户 | 400元/亩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23-52250062 | |
6 | 区林业局 | 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2019年度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 | 退耕农户 | 300元/亩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23-52250062 | |
7 | 区林业局 | 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381号) | 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林主 | 12.75元/亩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023-52661600 | |
8 | 区卫生健康委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 | 独子、双女、独女、奖扶四级残家庭 | 独子、双女发放标准1080元/户/年,独女发放标准1560元/户/年,奖扶四级残发放标准8160元/户/年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发放 | 18375888680 | |
9 | 区卫生健康委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4个部门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卫家庭发〔2015〕6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渝卫发〔2020〕8号) | 独生子女残疾,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 独生子女残疾发放标准816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发放标准10200元/人/年 | 银行卡发放 | 按年分 2次兑现 | 18375888680 | |
10 | 区民政局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33号) | 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 | 城镇低保标准6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496元/人/月。 | 银行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23-52285208 | |
11 | 区民政局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1〕119号) | 特困人员 | 生活供养标准806元/人/月 | 银行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23-52285208 | |
12 | 区民政局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金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开州府发〔2017〕35号) | 家庭成员身患重特大疾病、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成员重大人身伤害、因家庭成员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 | 1、家庭成员身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医疗支出过大,根据对象类别按其年内个人自费医疗费用超过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临时救助,封顶线A类为5万元、B类为4万元、C类为3万元、D类为2万元。2、家庭成员身患重特大慢性疾病需要长期维持治疗延续生命的,根据对象类别按其年内个人自费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临时救助,不超过低保标准AB类人员12个月、C类人员6个月。3、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矿难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成员重大人身伤害的,根据家庭自救能力,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救助,不超过低保标准:A类36个月、B类18个月、C类6个月、D类3个月。4、因家庭成员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的,根据家庭自救能力,高中阶段ABC类不超过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当年AB类5000元(含商业补充保险),在读期间不超过3000元,C类不超过2000元。 | 银行卡发放 | 按次发放 | 023-52285213 | |
13 | 区民政局 |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 | 高龄失能老人 | 高龄失能补贴200元/人/月 | 银行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23-52218152 | |
14 | 区民政局 |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7〕75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8〕3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 一级残疾人、二级残疾人 | 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80元/人/月、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70元/人/月。 | 银行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23-52229153 | |
15 | 区民政局 |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7〕75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8〕4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 贫困残疾人 |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70元/人/月。 | 银行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23-52229153 | |
16 | 区民政局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0〕184号)、《重庆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19〕18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的通知》(渝民发〔2012〕146号) | 散居孤儿、社会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散居孤儿标准为1277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为1477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为1225元/人/月。 | 银行卡发放 | 按月发放 | 023-52218195 | |
17 | 区应急局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0〕86号) | 冬春期间受灾群众 | 每人不低于150元 | 银行卡发放 | 按次发放 | 023-52218275 | |
18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509号) | 农村低收入人群 | C级7500元/户、D级2.1万元/户 | 银行卡发放 | 按次发放 | 023-85871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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