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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州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函

日期:2024-09-10

开州农函〔2024210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

关于印发开州区20232025年过渡期

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重庆市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207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州实际,制定《开州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方案按此文件执行,不再行文。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4620


开州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

为提升我区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总产,保障粮食安全,2023—2025年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

一、总体原则

(一)2023—2025年为我区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过渡期,大户补贴政策逐步退出实施,过渡期结束后,区级不再组织申报种粮大户补贴。

(二)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要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三)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随意统筹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不得由村社干部及他人违规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种粮大户补贴

(一)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四是种粮大户单户享受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二)补贴标准。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在市级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程序。实行种粮大户自主申报,村(居)、乡镇街道、区三级审核和公示,市级备案制。各乡镇街道对种粮大户进行核实,区农业农村委根据乡镇街道核实情况进行抽查并按程序兑付资金,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20232025年种植粮食的大户申报补贴,种粮大户填报《开州区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乡镇街道填报《开州区年度种粮大户补贴分户乡镇统计表》(附件2),乡镇街道审核可参照《开州区乡镇(街道)年度种粮大户实地调查审核表》(附件3);种植户还需提供种植户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账号复印件和土地流转合同证明,合同要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备案,备案后由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在备案系统导出流入方和流出方等相关信息后打印纸质件加盖农业服务中心章即可,不再提供所有合同复印件(备案网址:https://tlb.abdc.org.cn;对代种撂荒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由乡镇街道、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种粮大户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在村级、乡镇街道级、区级多形式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2023年种植粮食的大户申请补贴,2024年兑付。20242025年参照执行。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补贴发放到户。

三、种粮大户补贴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种粮大户种粮面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要求逐户核查,运用大数据开展关联审查,运用现代测绘手段开展面积测绘核查。要进一步完善补贴面积的审查核实、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种粮大户档案,包括种粮大户申报资料、乡镇街道审核公示资料及种粮大户表册等。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做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宣传,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

(三)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规范、完整、准确、清晰,卷面整治无涂改,相关流转合同等材料应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核。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推进电子化管理,实行一户一档。20242025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资料,于当年930日之前上报区农业发展中心粮油站程雪莲处,资料清单详见附件4,并同时上报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扫描件

(四)做好信访办理。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区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52299380  52280500

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52222600

附件:1.开州区年度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

2.开州区年度种粮大户补贴分户乡镇统计表

3.开州区乡镇(街道)年度种粮大户实地调查审核表

4.开州区2024-2025年度种粮大户面积申报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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