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农〔2023〕18号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开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开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委,52280513、52280516。
区财政局,52222600。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开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精神,以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分配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2023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下达我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910万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委提出资金分配初步方案、意见及绩效目标。为此,区农业农村委按照上年依据,提出2023年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建议初步方案、意见。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贴对象。根据市级文件,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2023年5月底前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的实际播种面积。
种植果树、药材、蔬菜以及2023年5月底前撂荒的耕地等不享受此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结合资金额度、各乡镇(街道)核定的实际种植粮食作物面积,综合确定全区统一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
(四)发放方式。在上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完善。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在2023年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三、补贴发放程序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上级精神,科学制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核实面积不得突破2022年已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虚报、冒报、滞留或挪用补贴面积。各乡镇(街道)必须在2023年5月25日前将补贴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备案(通过党政网报送),并加快推进组织实施。
(二)信息数据采集核实。各村、村民小组及时召开群众大会,宣传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及时组织农户申报,填报《开州区2023年××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核实表》(附表1),要认真核定农户的姓名、地址(XX乡镇街道XX村XX村民小组)、身份证号码、种粮补贴面积、补贴账号、电话号码等基础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种粮大户的同一般农户一样核实填报,经营主体的填写主体名称)。各乡镇(街道)可充分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基础数据、本年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结合农户自行申报、传统上门收集和实地调查核实等方式,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核定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特别要甄别流转土地的实际种粮者。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采用遥感、大数据等手段,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数据进行分析,对数据存在疑点的将抽查复核,对误差较大的报区委区政府,并在考核时扣分。
(三)层层核实公开公示。各乡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要认真细致核实数据,层层审核把关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在乡镇(街道)及村政务村务公开场所、农户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公开公示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分户明细,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表可用附表1格式(隐去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乡镇(街道)纪委监委监督公示工作。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天内进行核实和调整。对公示无异议的,各乡镇(街道)在公示结束当天将《开州区2023年××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核实汇总表》(附表2),以乡镇(街道)及村级名义公示的照片(电子版)等资料,于2023年5月27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同时在《重庆市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实际种粮农民的基础信息、种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兑付信息数据。未报以乡镇(街道)及村级名义公示照片(电子版)的不予兑付补贴。
(四)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申报、审核、录入、兑付工作,实行乡镇(街道)党政内网或财政专网《重庆市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各乡镇(街道)将农户基础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前,要认真核对农户姓名、住址(xx乡镇街道xx村x村民小组)、“一卡(折)通”账号、身份证号码、补贴面积等基础信息,待区级补贴标准测算出来后,各乡镇(街道)再将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录入《信息系统》,在系统中进行再次审核、提交。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对报送的补贴对象信息、补贴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区财政局及时办理支付。
(五)补贴兑付。区财政局按照权限向农村商业银行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农村商业银行及时将补贴资金划拨至补贴对象“一卡(折)通”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免费发送补贴资金发放短信通知。5月30日前将资金兑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落实、实际种粮农民种粮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总责。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核实补贴面积,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存在的问题,确保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有效落实,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安全发放到位。严禁村、组干部代领、代扣、转付补贴资金。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报告。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补贴面积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操作流程。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的审核和监督。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各乡镇(街道)、村级必须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包括会议记录、实施方案、下发文件、上报表册、工作总结等,以及实际种粮农民《开州区2023年××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核实明细表》(附表1)、审核记录、公示资料及照片等。
(三)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动态、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作物为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补贴目的稳定农民预期,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农户补贴数据查询制度,不得拒绝查询,不得敷衍推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区农业农村委:王敏,52280513,15123482903 ,QQ1424766292。
区 财 政 局:郭宏川,52222600。
附表:1.开州区2023年××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分户申报核实明细表
2.开州区2023年××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实汇总表
附表1
开州区2023年××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分户申报核实明细表
乡镇(街道)(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种粮主体名称(或户主) | 种粮地点(村组)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农商行账号 | 实际种植粮食作物面积(亩) | 补贴面积(亩) | 实际种粮农户签字 | |||||
合计 | 水稻 | 玉米 | 大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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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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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负责人: 村级负责人: 乡镇(街道)审核人: 填表人及手机号码:
附表2
开州区2023年××乡镇(街道)实际种粮农民
一次性补贴核实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 户、亩
序号 | 村别 | 实际种粮农民 | 其中:种粮大户 | 备注 | ||
补贴户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户数 | 补贴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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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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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