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谢*友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谢*友 因保管不善,将301字第2丰乐01**1号 、开府国用2004字第12-00**6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友
2026年6月 18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