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06250360ZHYS001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7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开县城乡居民建房用地许可证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
1 |
唐*桂(唐*贵) |
开州区义和镇**村1组 |
开县准建(96)2*1号 |
唐*桂(唐*贵) |
2026年6月25日 |
|
2 |
登记机构: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06月25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