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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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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6020360LJJC00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6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江片区管理所

联系方式:1993649031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英/张*明

住宅

开州区竹溪镇大*村*组

J312房地证2**1字第(竹)0****0号

张*英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江片区管理所

     20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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