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李*)

字体:

编号:202606020360YXJC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6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岳溪片区管理所

联系方式:1778238752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吉*钊、吉*万(法院调解)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重庆市开州区岳溪镇雷*村*组

开府集建(1**7)字第51-0****9号

*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岳溪片区管理所

   20266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