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5200360CSJC0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长富街49号
联系方式:023-5253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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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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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桑*耀 |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书 |
开州区南门镇芙*村*组 |
J312房地证2**1字第南门1***8号 |
桑*文 |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长沙片区管理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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