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公〔2026〕101号
根据《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渝0157执恢1399号、《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渝0157执恢1399号所述事实,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312房地证2015字第05***号 |
重庆市**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34040002GB00017F00010001—500234040002GB00017F00010011 |
开县文峰街道开州大道东一段*号、*号1幢 |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9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