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公〔2025〕515号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渝0154执恢407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渝0154执恢407号所述事实,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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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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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2房地证2012字第01***9号 |
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34040001GB00067F00010031 |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开州大道(东)1072号*幢*单元5-1 |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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