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5﹞1471号
兹有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村6组村民吴*梅,身份证号码:512222**********85,于1983年自建房一幢,宅基地占地面积97.0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8.79平方米,共2层,为砖木结构。因本人不能提供权属证明文件,根据《重庆市土地权属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不能提交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经房屋所在地村民小组证明、村委会、镇政府签署意见,并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告三十日,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我局核准登记。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23-52445893。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189号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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