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公〔2025〕250号
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渝0154执恢1514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54执恢1514号所述事实,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渝(2024)开州不动产权第000530***号 |
段*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34041001GB00085F0007***8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滨湖北路33号*幢26-4 |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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