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5〕717号
刘*文 刘*同志(单位)拟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登记所有权人名称 |
刘*文(512222**********70) 刘 *(500234**********57) | ||||||
房屋坐落 |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村8组 | ||||||
土地状况 |
土地 证号 |
渝(2018)开州不动产权第J0000825号 农宅字5001540282023165号 |
占地 面积 |
独有 |
164.40㎡ | ||
共有 |
/ | ||||||
房屋状况 |
楼层 |
3层 |
建筑 面积 |
建筑面积 |
460.01㎡ | ||
结构 |
混合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备注:以上不动产刘昌文、刘洋按份共有,刘昌文、刘洋各自占总额的50%。 |
如对此房屋登记有异议者,请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产权异议书面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拟于15个工作日后核准登记。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189号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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