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5〕668号
李*明同志(单位)拟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登记所有权人名称 |
李*明(512222**********75) | ||||||
房屋坐落 |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村1组 | ||||||
土地状况 |
土地 证号 |
开县准建(89)字第210号 开县准建(92)字第1059号 |
占地 面积 |
独有 |
78.00㎡ | ||
共有 |
/ | ||||||
房屋状况 |
楼层 |
2层 |
建筑 面积 |
建筑面积 |
132.43㎡ | ||
结构 |
砖木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备注:该宗地另超占地面积16.98平方米。 |
如对此房屋登记有异议者,请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产权异议书面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拟于15个工作日后核准登记。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189号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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