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建、易*攀
杨*建、易*攀 因保管不善,将渝(2019)开州不动产权第0012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建、易*攀
2025年4月8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