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5〕569号
周*碧、徐*同志(单位)拟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登记所有权人名称 |
周*碧512222**********44 徐 * 500234**********56 | |||||||
房屋坐落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村4组 | |||||||
土地状况 |
土地 证号 |
农宅字5001540392024215号 农宅字5001540392024216号 |
占地 面积 |
独有 |
/ | |||
共有 |
152.62㎡ | |||||||
房屋状况 |
楼层 |
2层 |
建筑 面积 |
建筑面积 |
278.05㎡ | |||
结构 |
混合 |
套内建筑面积 |
/ | |||||
备注:按份共有,双方各占产权份额的50%。 |
如对此房屋登记有异议者,请与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产权异议书面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拟于15个工作日后核准登记。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189号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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