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规资集公〔2025〕574号
兹有下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以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
序号 |
权利人 |
土地房屋座落 |
权属证书名称 |
证书号 |
1 |
汪*富 |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村9组 |
重庆市集体土地使用证 |
开府集建2000字第21—00***3号 |
重庆市开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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