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开州
开州数据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联建备案手续的管理权限如何界定?
日期:
2024-12-20
【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2015年第2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建设备案和转让备案均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