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如何管理烟草广告和烟草促销?

日期: 2023-09-09
字体: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二)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三)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四)以慈善、公益、环保事业的名义,或者以“品牌延伸”“品牌共享”等其他方式进行烟草促销;

(五)以烟草企业名称、烟草制品名称开展冠名活动。

鼓励本市影剧院、楼宇广告播放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公益广告。

39.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