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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日期: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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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质变好下补上、水质变差上补下”“谁污染、谁补偿,谁改善、谁受益”,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原则,以四种方式考核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4项主要指数核算补偿金,同时实施生态环保考核。镇乡街道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责任主体,行使流域生态补偿义务和受偿权利,补偿机制由流域上下游镇乡街道共同建立和执行。区政府对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或水质提升镇乡街道给予一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对工作滞后的镇乡街道和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考核的镇乡街道进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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