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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由谁负责管理?

日期: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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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一是近年来政府投资建成的场镇、集镇供水工程,统一由重庆清泉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管理。二是政府投资建成的村社集中供水工程,原则上应由属地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小组组织受益群众召开“一事一议”大会确定管理方式、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水价标准及水费收缴方式;未开会确定的,可由属地政府(街道办)委托乡镇水利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村民小组等负责管理,或采取承包、租赁、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单位(个人)进行管理。三是政府投资建成的农村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农户直接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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