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经申请被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年度绩效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1. 年度绩效评估为“优秀”的车间,当前就业人员稳岗3个月以上且人数达到40人及以上的奖补10万元、20-39人的奖补7万元、10-19人的奖补4万元;
2. 年度绩效评估为“良好”的车间,当前就业人员稳岗3个月以上且人数达到40人及以上的奖补8万元、20—39人的奖补5万元、10-19人的奖补3万元;
3. 年度绩效评估为“合格”的车间,当前就业人员稳岗3个月以上且人数达到40人及以上的奖补6万元、20-39人的奖补3万元、10-19人的奖补2万元。
(三)补助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23-52299225(区就业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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