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对吸纳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额(不含个人应缴部分)给予社保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
办理条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线上(重庆人社APP或渝快办)或线下(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办理。
责任单位及科室: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涌牝023-5229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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