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对“鸿雁计划”入选人才的用人单位按照引进人才年薪的 5%给予经费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费用、个人推荐人才奖励、引才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
政策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渝人社发〔2017〕295号)
办理条件:“鸿雁计划”入选人才的用人单位。
办理流程:“鸿雁计划”入选人才的用人单位,通过“重庆英才网”上传引才补助申报表、营业执照等证件,申报“鸿雁计划”用人单位引才补助,经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市人力社保部门复核通过后享受用人单位引才补助。
责任单位及科室: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服务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敏023-522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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