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家迁入街道办事处或县政府所在建制镇的,如何确权登记颁证?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场镇落户的,按原来承包户确权登记;2010年8月1日前承包方全家迁入街道办事处或县政府所在建制镇的,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应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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