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支持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中试熟化与成果承接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取得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的项目,按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分重大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年每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5万元。
政策来源:《开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开州府办发〔2021〕71号)
办理条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区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联系电话:023-5225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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