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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7条)

日期: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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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认定有效期内的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符合条件的首次融资,按到位融资金额的0.5%分别给予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100万元、独角兽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8.对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对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9.对获得国家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数字经济等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项目,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工业产业大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灯塔工厂称号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10.充分发挥重庆市产业投资母基金作用,以“子基金+直投”模式运作,主要投向重庆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数字经济、国资布局产业及整合重组的投资领域,支持和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

11.鼓励存量工业企业向综合型工业总部、生产型工业总部转型,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企业集群,对发展成为全国性总部和区域性总部的存量工业企业,根据企业贡献度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12.支持物流企业提档升级,对首次被评为全球物流百强、中国物流50强、5A级物流企业、4A级物流企业、星级冷链企业以及首次升规纳统的重庆物流企业,根据获评类型给予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13.支持民间资本牵头攻关任务,对民间资本参与的市级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给予1000—3000万元支持,对民间资本参与的解决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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