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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如何认定?

日期: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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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家统计局将工业统计范围划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98-2006年,是指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单位;2007-2010年,统计范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011年开始至今,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企业应按照前一年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评定是否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例如,一个企业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2000万,则该企业在2017年应纳入规上名录,若该企业2017年经营不善,主营业务收入回到2000万以下,则该企业在2018年应划入规下企业。企业可向区经济信息委递交申报资料,由区经济信息委统一向区统计局进行申报,经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相关资料后,便可入企业名录库,然后上报数据。申报资料具体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 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复印件;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承诺书;区县主管工业部门及园区、乡镇 (街道)承诺书;重庆市开州区工业企业升规说明;承诺书(注意该签字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租赁厂房要提供说明;利润表与税表销售额不一致的提供说明。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运行服务科,023-85877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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