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区级工业企业“升规”需经区县统计部门初审、市级统计部门二审和国家统计部门终审,区级初审企业需提供的要件有: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申报上月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
3.企业申报上月的纳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及附表1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业务鲜章和税务局公章);
4.企业真实性承诺书、所在地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管委会)真实性承诺书;
5.企业升规说明(模板由当地统计部门提供);
6.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模板由当地统计部门提供);
7.园区管委会或发改委出具的企业项目建设备案证(“小升规”企业不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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