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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更正姓名怎么办理?

日期: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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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1)本区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2)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但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应由本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3)变更更正人已满八周岁的,还应当由本人签字同意。(4)对于有涉嫌刑事犯罪尚未审结或者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犯罪被人民法院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因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作出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等情形之一者,派出所不予受理办理姓名变更更正。

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 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1)申请书;(2)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3)年满十六周岁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4)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变更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或者养父母签字同意手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提供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手续);(5)已满八周岁的,还应提供本人签字同意材料;(6)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还应提供其与变更人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提供);(7)变更为父母以外姓氏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8)年满14周岁以上变更更正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无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情形的承诺书。

5.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 免费。     

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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