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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怎么落户?

日期: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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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1)本区户口居民在本区城镇地区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落户;准予落户对象为: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2)在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单位、个人经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等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

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办结。(说明:对于非网上申请的: (1)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2)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1)申请书(一同落户的成年人都应签字);(2)合法稳定住所手续;(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4)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5)在家庭成员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不提供)和产权人同意落户手续。

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

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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