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内容: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办理条件:无
办理流程:自行申报享受。
责任单位及科室:区税务局 货物和劳务税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禹023-5228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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