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四号)
农民生活条件情况
开州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区35.74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住房
2016年末,99.2%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31.6万户,占总户数的88.1%;拥有2处住房的3.9万户,占总户数的10.9%;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0.08万户,占总户数的0.2%。拥有商品房的4.5万户,占总户数的12.7%。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23.33万户,占65.0%;砖(石)木结构的9.18万户,占25.6%;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18万户,占6.1%;竹草土坯结构的1.11万户,占3.1%;其他结构的0.07万户,占0.2%。
二、饮用水
20.57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57.3%;10.98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30.6%;3.39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9.4%;0.35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1.0%;0.55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1.6%;0.01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04%;0.02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06%。
三、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18.13万户,占50.6%;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2.7万户,占7.5%;使用卫生旱厕的4.34万户,占12.1%;使用普通旱厕的10.53万户,占29.3%;无厕所的0.18万户,占0.5%。
四、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4.9辆,摩托车、电瓶车48.2辆,淋浴热水器53.8台,空调48.6台,电冰箱90.6台,彩色电视机102.6台,电脑17.6台,手机248.6部。
五、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23.56万户,占65.7%;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7.96万户,占50.1%;主要使用柴草的17.63万户,占49.2%;主要使用煤的0.72万户,占2.0%;主要使用沼气的0.21万户,占0.6%;使用太阳能或其他能源的0.09万户,占0.2%。(此指标每户可选两项,分项之和>100%。)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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