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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开州区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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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开州区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开门红”

今年以来,开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不断显现,全区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社会民生持续改善,2021年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居民消费支出呈现恢复性反弹。

  1. 开州区城乡居民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

  2. 居民收入恢复性增长,农村居民恢复好于城镇。

    一季度,开州区居民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75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7.7%。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延续上年同期以来增速逐季走高的趋势,保持稳定恢复性增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增长11.4%,两年平均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63元,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4.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27:1缩小至2.18:1,居民收入相对差距进一步缩小。

    表1:2021年一季度开州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城乡

2021年一季度(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额(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率(%)

两年平均增长率(%)

开州区居民

7543

863

12.9

7.7

城镇居民

10371

1061

11.4

6.2

农村居民

4763

668

16.3

9.2

  1. 转移净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年平均增速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

    由于政府加大对养老金、低保金和临时性补贴等转移支付力度,同时春节期间在外务工人员工作时长增加等多重因素促进,居民转移净收入恢复增长较快。一季度,开州区居民实现人均转移净收入148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两年平均增长10.0%,增速比2019年一季度快0.9个百分点,是居民“四大类”收入来源中唯一两年平均增速超过2019年一季度增速的收入类型。由于就地过年使外出务工人员务工时间增加,居民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增长高达51.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721元,增长11.6%,两年平均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45元,增长16.2%,两年平均增长12.8%,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两年平均增速均为“四大类”收入来源中增长最快的。

  2. 稳企业保就业政策红利显效,工资性收入增长恢复态势良好。

    今年以来,全区经济恢复良好,工业生产持续恢复、服务业恢复加快,就业空间不断扩容,保就业、保主体取得明显成效,加之春节期间就地过年,企业处于正常运转,职工工作时长增加,带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良好恢复。一季度,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85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8.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806元,增长11.2%,两年平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27元,增长17.6%,两年平均增长8.8%。

  3. 开州区城乡居民生活消费呈现恢复性反弹

  4. 居民消费支出大幅反弹,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在全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居民收入增长持续稳定恢复的基础上,居民消费支出同比大幅反弹。一季度,开州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0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增速仅低于2019年同期3.9个百分点,恢复明显,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0.3%,从增长趋势看,一季度居民消费已经扭转上年同期以来连续四个季度下降的局面,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462元,增长20.2%,高于农村居民1.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87元,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9.7%。

    表2:2021年一季度开州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

城乡

2021年一季度(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额(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率(%)

两年平均增长率(%)

开州区居民

5012

826

19.7

10.3

城镇居民

6462

1088

20.2

9.8

农村居民

3587

569

18.9

9.7

  1. 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吃用支出持续增长。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开州区大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为居民基本生活提供了重要支持。一季度开州区居民吃、用等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07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5%,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5.9%,其中由于在外就餐逐步恢复,人均饮食服务支出大幅增长60.5%,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69元,增长38.5%,两年平均增长16.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2762元,增长29.8%,两年平均增长17.4%,平均增幅居“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之首,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98元,增长35.1%,两年平均增长14.9%;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398元,增长10.4%,两年平均增长11.8%,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40元,增长43.0%,两年平均增长17.4%,增幅居农村居民“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之首。

    (三)服务类消费支出快速反弹,两年平均增速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

    受疫情冲击影响,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消费支出上年同期降幅较大,但今年一季度增速实现快速反弹,两年平均增速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一季度,开州区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596元,增长49.6%,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11.5%,增速比2019年一季度提高4.7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2188元,增长47.3%,两年平均增长11.9%,增速比2019年一季度提高8.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015元,增长54.8%,两年平均增长8.9%,增速基本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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