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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三季度开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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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三季度开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回升

       

2020年前三季度, 开州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任务,全区经济稳中向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明显,消费持续升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前三季度,开州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94元,同比增长8.6%,增速分别比一季度和上半年快6.1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

    一、四项收入齐头并进,助力农民收入增长

    (一)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3442元,比上年增加306元, 同比增长9.7%。经营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9.1%,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32.7%。一是全区加快了土地宜机化改造,近年来新增宜机化地块1万余亩,高标准农田达到51万亩,在稳定粮食稳产高产的同时,为农村居民增收创造了条件;二是全区蔬菜产销形势总体稳定,蔬菜产业增收。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出售蔬菜21公斤,收入106元,同比增长23%。三是生猪养殖业快速恢复,全区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达到1315家,同比增长8.2%,第三季度生猪出栏17.3万头,同比增长0.2%,扭转了近一年来生猪出栏下降态势,在目前生猪价格高位的今天,为农村居民带来了较高的效益。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出售肉猪0.7头,同比增长48.9%,人均出售猪肉收入561.3元,基本恢复去年同期水平。

    (二)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3645元,比上年增加294元, 同比增长8.8%。转移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1%,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31.4%。一是得益于社会救助水平的不断提高,一方面,自2020年9月起,开州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96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由每人每月75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6元;另一方面,全区扶贫帮扶持续加力,贫困户社会救助收入持续增加。二是全区及时实施疫后复工复产、外出返岗、产业转岗、招聘供岗等一系列措施,有序支持55万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三)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4302元,比上年增加316元, 同比增长7.9%。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6.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34%。工资性收入增长仍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主要来源,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力度大,农村居民就近务工机会增加,全区依托开州区贫困人口就业摸底调查系统开州劳务人才网等平台,为贫困劳动力推送7000余个招聘岗位。截至目前,全区有就业意愿的5.5万人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 其中4.1万人转移就业、1.4万人在家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居民就业渠道扩宽,工资性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四)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406元,比上年增加19元,同比增长4.9%。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4%,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拉动收入增长2%。农村土地流转加快,集体经济的发展,持续带动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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