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及特点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216万元,同比增长 11.3%。其中,限额以上企业消费品零售额254136万元,同比增长17.4%。主要数据如下表:
指 标 名 称 |
1-6月 (万元) |
同比%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475216 |
11.3 |
|
#城镇 |
342198 |
11.4 |
|
乡村 |
133018 |
11.0 |
|
#批发业 |
86077 |
11.5 |
|
零售业 |
311525 |
11.4 |
|
住宿业 |
26869 |
10.0 |
|
餐饮业 |
50745 |
11.3 |
(一) 总体运行良好,零售业仍占主导
上半年,批发业实现零售额86077万元,同比增长11.5%;零售业实现零售额311525万元,同比增长11.4%;住宿业实现零售额26869万元,同比增长10.0%,成为社会消费品品零售总额增长的短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0745万元,同比增长11.3%。
(二)限上发展迅速,企业支撑作用明显。上半年,年全县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54136万元,同比增长17.4%,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3.5%,2012年全县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县的52.3%。1-6月全县限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21080万元,同比增长5.1%,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6.5%。限额以上增速和占比高于限额以下,企业支撑作用明显。
(三) 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区域发展趋于平衡
随着我县城乡结合区域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消费环境的改善,城乡市场保持了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上半年,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342198万元,同比增长11.4%;乡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133018万元,同比增长11.0%,增幅略低于城镇。虽然乡村市场占全区消费品市场份额较小,但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推进,一系列的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消费品市场必将得到快速发展。
(四)从商品类别看,各类商品零售额有增有减
限上法人企业中25个大类商品零售额有增有减。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仍然是主流,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增幅高达127.8%;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增幅为34.2%;日用品类零售额增幅为45.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增幅为27.0%;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增幅达21.8%;汽车类零售额增幅仍然有13.8%。零售额下降的商品主要有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下降17.8%;机电产品及设备类零售额下降3.4%。
二、全县消费品市场运行中需关注的问题
(一)限上企业支撑作用减弱,消费品零售增速有所放缓。上半年,我县限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136万元,同比增长17.4%,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27.7个百分点。
(二)限上企业户数少,实现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小。截止6月份开县限上企业97户,在2012年基础上没有增加,实现零售额254136万元,占全县零售额53.5%,虽然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企业自身规模小,带动力不足。目前,开县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缺乏一批大规模、高层次、有品牌的龙头企业。1-6月,开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户均销售额为0.55亿元,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有11家,没有超10亿元的企业。住宿餐饮业企业户均营业额为811万元,营业额过千万元企业的只有4家。大型批零住餐企业较少,致使其主导作用不明显,带动力不足。
(四)销售商品类别不全,存在漏统现象。在所统计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销售商品的25类商品中,我市有19类销售商品被纳入统计范围;其中书报杂志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木材及制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种子饲料类和棉麻类未在统计范围内。纳入统计范围内的19类商品中,其中化妆品类、煤炭及制品类、化工材料及制品类、金属材料类只有销售额,无零售额,全部为纯批发类企业。
(五)住宿餐饮业所占比重低,发展滞后。1-6月,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7614万元,同比增长10.8%,低于全市0.1个百分点,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16.3%
三、加快全县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做好限上企业新增入库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限上批零住餐企业摸底调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填报限上统计报表,使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范围。
(二)培育和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重点培育出一批拥有品牌、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发挥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骨干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商家共同发展,使之成为促进开县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主导力量。
(三)扩大销售统计行业类别。对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木材及制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种子饲料等漏统的行业企业进行调研,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努力扩大批零业销售类别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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