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情况公示表
开州区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量化考察情况公示表
说明:按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文件规定:
1.近3年实绩考核得分=(所在村或社区当年在镇乡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倒序排名的数值÷所在镇乡街道当年建制村和社区总数×动态分值20分)+基本分值30分;取近3年实绩考核平均成绩作为实绩考核得分。
2.村(社区)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优秀票票数×40+称职票票数×32+基本称职票票数×24+不称职票票数×12)÷村(社区)测评有效票数;镇乡(街道)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优秀票票数×40+称职票票数×32+基本称职票票数×24+不称职票票数×12)÷镇乡(街道)测评有效票数;民主测评最后得分=村(社区)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60%+镇乡(街道)民主测评的平均成绩×40%。弃权票和废票不计分,不计入测评有效票数。
3.获奖加分:考察对象在村(社区)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得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同一项工作按最高层次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个人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4.考察组评分:由考察组成员根据考察总体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无记名打分,取平均成绩按5分制进行折算。
5.量化考察总得分=实绩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奖励加分+考察组评分。
6.在计算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等分值时如遇小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数字。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实绩考核 得 分 |
民主测评 得 分 |
个人奖励 加 分 |
考察组 评 分 |
量化考察 最终得分 |
备注 |
龚小芬 |
汉丰街道金州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
34.11 |
39.87 |
0 |
4.74 |
78.72 |
|
唐淑刚 |
义和镇双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46.67 |
40 |
0 |
4.66 |
91.33 |
|
陶勇 |
南门镇卷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43.33 |
40 |
2 |
4.74 |
90.07 |
|
徐天伟 |
汉丰街道盛山社区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
42.82 |
39.89 |
5 |
4.84 |
92.55 |
|
王身彬 |
竹溪镇夫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32.22 |
40 |
1 |
4.30 |
77.52 |
|
谭建 |
岳溪镇当坝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
48.93 |
40 |
0 |
4.44 |
93.37 |
|
李小刚 |
九龙山镇龙兴村村党支部书记 |
32.81 |
39.55 |
0 |
4.42 |
76.78 |
|
梁可虎 |
河堰镇三通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42 |
40 |
0 |
4.26 |
86.26 |
|
张存彬 |
赵家街道开竹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0 |
本人自愿放弃 | ||||
聂辉 |
临江镇响石村党支部书记 |
0 |
本人自愿放弃 | ||||
彭宽波 |
巫山镇巫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0 |
本人自愿放弃 | ||||
叶小丽 |
温泉镇坪梁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
0 |
本人自愿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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