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及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列入区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重庆市开州区新闻出版局牌子。
(二)单位构成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室为:办公室、宣教科、理论科、文明科、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科、出版印刷科、文艺科、新闻科、党史办。下属两个事业单位为:重庆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庆市开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联、区社科联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行政在职人员(含合署办公单位)27名,事业在职人员(含下属单位)7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行政编制1名。行政退休7人,事业退休17人。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组建重庆市开州区融媒体中心,为区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不再保留重庆市开州新闻社、重庆市开州区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建制。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区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19〕30号)要求,暂时保留重庆市开州新闻社、重庆市开州区广播电视台名称。按照《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开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的批复》(开州委编〔2020〕132号)要求,同意设立重庆市开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46.68万元,上年结转2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0.96万元(含上年结转2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60.63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101.00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237.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总数337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22.1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1320.08万元(含上年结转25.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5.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13.4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101.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37.9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70.96万元(含上年结转25.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5.68万元,比2022年增加259.63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3.53万元,比2022年增加75.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1178.43万元(含上年结转25.28万元),比2022年增加237.91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融媒体中心新增购买汉丰传媒有限公司服务费用等项目,主要用于文化与传媒支出、外宣合作等重点工作。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宣传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0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经费68万元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3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35万元,比2022年基本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2年减少4万元,其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万元,比2022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年数增加,保养维护成本有小幅提升;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6.66万元,比上年减少157.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78.4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唐东 联系方式: 5266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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