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为重庆市开州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6个职能科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决定;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改革发展科、产业发展科、市场信息科、粮油发展科、特色经济科、畜牧业科、兽医科、法规科教科、农机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农业生态科。所属5个事业单位: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开发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州区分校)、重庆市开州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48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2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356.5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8559.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970.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767.76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8356.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合并,原畜牧兽医局及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职能及人员全部合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本年继续实施。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48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8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3.66万元,农林水支出13232.1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8559.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51.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907.74万元(其中:本年项目预算减少448.76万元,上年项目结转支出预算增加8356.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3.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3.99万元,比2020年增加97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4.99万元,比2020年增加651.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合并,原畜牧兽医局及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职能及人员全部合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5个站所日常办公、开展农业农村工作专题宣传、征订农民日报、解决原农技(农机)员848人养老和医疗补助、开展全区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767.76万元,区农业农村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8万元,比2020年减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20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八项规定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2020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5.4万元,比上年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公用经费调整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03.8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公用经费调整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露 联系方式: 023-522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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