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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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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开州区部门预算公开表(区国资委).xls

2021年开州区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区国资委).doc

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

2.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对所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3.通过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监管企业部分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督促检查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党群科、企业科、考核分配监督科。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正职不超过4名)。目前在编在岗职工4名。

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为重庆市开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其中工勤事业编制1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在编在岗职工7名,在编不在岗职工1名(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8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36万元,主要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及项目支出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等增加36.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82.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7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1.5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6.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6.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44万元,比2020年增加3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4万元,比2020年增加16.36万元,主要原因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区国资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20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终用存量资金解决等,主要用于保障国资委机关日常运行。

区国资委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因为接待任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由于公务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8.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4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调标。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文锟     联系方式:(电话:023-5266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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