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4.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尘肺康复、儿童康复中心等。
5.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7.指导辖区内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15个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科(含审计)、医务科(含病案管理)、质量管理科、护理部、院感科、信息管理科、医保科、总务科(含采购)、门诊部(含急诊科)、住院一病区(含消化内科)、住院二病区、中医科(含康复医学科、针灸科)、儿保科(含儿康)、医技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911.41万元,支出总计4911.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52万元,增长13.82%,本年收入合计增加596.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72.62万元;本年收入增加769.1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596.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增加335.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260.63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7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14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村医补助拨款单位的更换,财政补助收入增加859.33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04.33万元;其他收入减少49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2.6万元,占31.62%;事业收入3015.18万元,占61.8%;其他收入321.54万元,占6.5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61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89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5.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0.84万元。(项目支出为医防融合整改项目,尘肺病康复站建设项目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基本支出3796.42万元,占82.2%;项目支出822.26万元,占17.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62万元,增长811.9%,主要原因是1.2023年有年初结转和结余32.1万元,同比2022年减少172.62万元。2.2023年有本年结余260.62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433.24万元。2.医疗业务量增大,医疗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2.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9.32万元,增长125.76%。主要原因是1.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款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更换为财政局,财政拨款收、支均增加。2.2023年职工工资薪级以及社会保障缴费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9.32万元,增长125.7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增加85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增加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减少1.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5.41万元,增长124.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包含基药补助、人员工资调动和调薪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9.32万元,增长125.7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54.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5.41万元,增长124.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未包含基药补助、人员工资调动和调薪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和2023年度均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85万元,占15.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8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薪级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大。
(2)卫生健康支出1238.21万元,占8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7.63万元,增长217.0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含人员经费,年终追加人员工资调动和调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60.54万元,占3.9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5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8.2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4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5万元,增长2582.3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上年增加了859.32万元,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主要表现为专用材料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故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故2023年度无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804.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04.62万元,评价得分91.72分,绩效评价发现了信息化建设滞后,档案资料不齐全,公卫人员能力有待提高等主要问题,提出公卫科按照项目绩效监控的重点,积极做出整改。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 |
90 |
% |
20% |
85 |
18.89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94.44% |
91.72分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65 |
% |
10% |
55 |
8.46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84.62%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 |
10% |
90 |
10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100% | |||
地方病核心指标监测率 |
≥ |
90 |
% |
20% |
80 |
17.78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88.89% | |||
地方病监测完成率 |
≥ |
95 |
% |
20% |
90 |
18.95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94.74%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 |
80 |
% |
10% |
70 |
8.75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87.5%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90 |
% |
10 |
80 |
8.89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88.89% |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55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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