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4.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7.医养结合。贯彻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开展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有关工作;负责老年人医疗照护、慢性病康复、心理健康咨询与养老关怀服务等。
8.指导辖区内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1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科、肛肠科、住院部、护理组、门诊部、医保办公室、药房、收费室、理疗室、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检验室、口腔科、后勤保障、皮肤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101.04万元,支出总计4101.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27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增加414.2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267.73万元,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146.5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用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05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27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冠疫情防控资金于2023年度拨付到位,同时随着新冠疫情的结束,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收入得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79万元,占44.58%;事业收入2101.38万元,占51.87%;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3.87万元,占3.55%。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9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73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中基本公共卫生支出较上年度支出有所增长。其中:基本支出3027.6万元,占77.54%;项目支出876.9万元,占22.46%;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4万元,增长293.0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的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的到位、2023年度事业收入的增加、成本支出的管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5.7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6.85万元,增长126.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经费作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经费作为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6.85万元,增长126.02%。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经费作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经费作为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5.05万元,增长112.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包含基药补助、人员工资调动和调薪。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6.85万元,增长126.02%。主要原因是随着会计报表口径的变化,将项目支出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5.05万元,增长112.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包含基药补助、人员工资调动和调薪。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6.37万元,占14.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上涨。
(2)卫生健康支出1479万元,占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8.66万元,增长178.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包含基药补助、人员工资调动和调薪。
(3)住房保障支出60.42万元,占3.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的离职及退休,导致比年初预算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9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2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6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94万元,增长6835.0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9.9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87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76.9万元,评价得分87.53分,绩效评价发现了资源配置不合理,档案资料不齐全等主要问题,提出公卫科按照项目绩效监控的重点,积极做出整改。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0-6岁儿童健康 管理率 |
≥ |
90 |
% |
20% |
85 |
18.89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94.44% |
87.53分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65 |
% |
10% |
50 |
7.69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76.92%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 |
10% |
90 |
9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100% | |||
地方病核心指标 监测率 |
≥ |
90 |
% |
20% |
80 |
17.78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88.89% | |||
地方病监测完成率 |
≥ |
95 |
% |
20% |
85 |
17.89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89.47%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 |
80 |
% |
10% |
60 |
7.5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75%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90 |
% |
10 |
80 |
8.89分 |
本年度完成值达到88.89% |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5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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