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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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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区级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全区户籍人口及异地常住人口的参保登记和征缴计划编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制度和规则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经办医疗救助业务,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相关培训,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便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建立与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开州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重庆市开州区药品采购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个下属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统一编制预决算,所以本单位暂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132.81万元,支出总计2132.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19万元,增长86.6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19万元,增长86.6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8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13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19万元,增长86.6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87万元,占45.66%;项目支出1158.93万元,占54.3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2.8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90.19万元,增长86.6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19万元,增长86.6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5.64万元,增长75.2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0.19万元,增长86.66%。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5.64万元,增长75.2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有稳定脱贫人口参保资助,2022年无;二是2023年能力建设资金680万元,2022年32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03万元,占6.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5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比上年增幅较大。

(2)卫生健康支出1467.47万元,占68.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87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比上年增幅较大。

(3)农林水支出465.37万元,占2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3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能力建设资金2023年比2022年增幅较大。

(4)住房保障支出65.94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比上年增幅较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7万元,增长5.19%,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比上年增幅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0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3万元,下降31.86%,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的原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控制严格。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39.9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73万元,下降31.86%,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控制严格。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是用于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全区医药机构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7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医保业务经办。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以下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整体监控

项目编码:

50015400023P000015

自评总分:

99.21



项目主管部门:

207-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2-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彭松

联系电话:

5224555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3,764,732.69


23,146,804.04


21,328,080.21




其中:财政拨款



13,764,732.69


23,146,804.04


21,328,080.21

92.14

10.00

9.21

一般公共预算



13,764,732.69


23,146,804.04


21,328,080.21

92.14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推进参保工作;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聚焦医保扶贫,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改革;保证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照预算项目合理开支,确保单位办公正常运转;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推进参保工作;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聚焦医保扶贫,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改革;保证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照预算项目合理开支,确保单位办公正常运转;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等。

2023年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推进参保工作;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聚焦医保扶贫,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改革;保证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照预算项目合理开支,确保单位办公正常运转;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等。2023年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全覆盖,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60%以上,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参保率达到95%以上,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满意度达到90%以上,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显著提高,2023年度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

%

60

60

0

100

20

20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定性

有所提高

1

0

100

20

20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参保率

%

95

95

0

100

20

20


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满意度

%

90

90

0

100

20

20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医保经办服务和监管工作经费

项目编码:

50015424T000003801290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207-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2-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黎平

联系电话:

5270188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350,000.00


35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350,000.00


350,000.00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0.00


350,000.00


350,000.00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我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与基金监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控制医保基金过快增长。

提高我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与基金监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控制医保基金过快增长。

2023年我局着力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与基金监管水平,目的为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控制医保基金过快增长。2023年完成查处违约金金额600万元以上,健全了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率达100%,稽查稽核运行费35万元。2023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查处违约金金额

万元

600

600

0

100

20

20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稽查稽核运行费

万元

35

35

0

100

20

20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其他

定性

明显改善

1

0

100

30

30




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项目编码:

50015422T000002073776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207-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2-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彭松

联系电话:

5224555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593,071.38


1,593,071.38


1,593,071.38





其中:财政拨款



1,593,071.38


1,593,071.38


1,593,071.38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1,593,071.38


1,593,071.38


1,593,071.38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推进参保工作,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改革及医保法制。

积极推进参保工作,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改革及医保法制。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参保工作,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能力。2023年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政策知晓率以及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均达95%以上,集中采购落实情况,医保标准化水平,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综合监管能力都有显著提升,2023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95

95

0

100

20

20




政策知晓率

%

95

95

0

100

20

20




集中采购落实情况

其他

定性

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

1

0

100

10

10




医保标准化水平

其他

定性

显著提升

1

0

100

10

10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其他

定性

有所提升

1

0

100

10

10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其他

定性

显著提升

1

0

100

10

10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定性

95

1

0

100

10

10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扶贫济困

项目编码:

50015423T000003345158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207-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2-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严冯琰

联系电话:

52701716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1,600,000.00


1,60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00

10.00

10.00


一般公共预算



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1、因病返贫人口要少于10人;2、因病返贫人口发生率要小于1%;3、调查满意度不得低于90%;4、投入金额小于160万元。

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1、因病返贫人口要少于10人;2、因病返贫人口发生率要小于1%;3、调查满意度不得低于90%;4、投入金额小于160万元。

2023年度因病返贫人口控制在10人以下,因病返贫人口发生率小于1%、调查满意度100%完成,投入金额160万元全部到位。2023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因病返贫人口

10

10

0

100

40

40




因病返贫人口发生率

%

1

1

0

100

20

20




调查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投入金额

1600000

1600000

0

100

20

20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项目编码:

50015423T000003518819

自评总分:

97.34




项目主管部门:

207-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2-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彭松

联系电话:

5224555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000,000.00


6,800,000.00


4,992,626.17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00.00


6,800,000.00


4,992,626.17

73.42

10.00

7.34


一般公共预算



3,000,000.00


6,800,000.00


4,992,626.17

73.42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推进参保工作,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改革及医保法制。

积极推进参保工作,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各项改革及医保法制。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参保工作,全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效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能力。2023年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政策知晓率以及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均达95%以上,医保经办服务能力,集中采购落实情况,医保标准化水平,医保宣传能力,医保综合监管能力都有明显增加和改善,2023年度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95

95

0

100

40

40




政策知晓率

%

95

95

0

100

5

5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10

10




集中采购落实情况

%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10

10




医保标准化水平

%

定性

明显改善

1

0

100

5

5




医保宣传能力

%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5

5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5

5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10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开州财农发〔2022〕105号开州区稳定脱贫人口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参保

项目编码:

50015423T000003726266

自评总分:

39.96



项目主管部门:

207-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2-社保科

部门联系人:

彭松

联系电话:

5224555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3,065,000.00


3,053,65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3,065,000.00


3,053,650.00

99.62

10.00

9.96

一般公共预算



0.00


3,065,000.00


3,053,650.00

99.62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稳定脱贫对象71800名群众提供居民医保参保资助,确保稳定脱贫对象全部参保,减轻就医负担。

为稳定脱贫对象71800名群众提供居民医保参保资助,确保稳定脱贫对象全部参保,减轻就医负担。

2023年为稳定脱贫对象群众提供居民医保参保资助,确保稳定脱贫对象全部参保,减轻就医负担。2022年底申报2023年度稳定脱贫对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资金时,是按照61300人测算的,由于稳定脱贫对象是动态变化的,所以到2023年底是按照区乡村振兴局确定的61073名对象进行参保资助的。2023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万人

7

6.11

12.71

0

20

0


2022年底申报2023年度稳定脱贫对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资金时,是按照61300人测算的,由于稳定脱贫对象是动态变化的,所以到2023年底是按照区乡村振兴局确定的61073名对象进行参保资助的。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7

6.11

12.71

0

20

0


2022年底申报2023年度稳定脱贫对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资金时,是按照61300人测算的,由于稳定脱贫对象是动态变化的,所以到2023年底是按照区乡村振兴局确定的61073名对象进行参保资助的。

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7

6.11

12.71

0

20

0


2022年底申报2023年度稳定脱贫对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资金时,是按照61300人测算的,由于稳定脱贫对象是动态变化的,所以到2023年底是按照区乡村振兴局确定的61073名对象进行参保资助的。

稳定脱贫人口资助参保

元/人

50

50

0

100

30

30



(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2245553


附件下载:

重庆市开州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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