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镇乡街道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乡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开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活动。承担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10.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镇乡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外)、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11.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12.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实施健康开州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干部人事科、规划信息统计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综合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安全应急办公室、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爱国卫生科(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48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事业保障中心 |
2 |
重庆市开州区老龄工作事务中心 |
3 |
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 |
4 |
重庆市开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 |
重庆市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 |
6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
7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8 |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
9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卫生院 |
10 |
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卫生院 |
11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卫生院 |
12 |
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卫生院 |
13 |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 |
重庆市开州区谭家镇卫生院 |
16 |
重庆市开州区雪宝山镇卫生院 |
17 |
重庆市开州区关面乡卫生院 |
18 |
重庆市开州区镇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重庆市开州区南雅镇卫生院 |
20 |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卫生院 |
21 |
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卫生院 |
22 |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
23 |
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中心卫生院 |
24 |
重庆市开州区白桥镇卫生院 |
25 |
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卫生院 |
26 |
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中心卫生院 |
27 |
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8 |
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卫生院 |
29 |
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卫生院 |
30 |
重庆市开州区大德镇卫生院 |
31 |
重庆市开州区正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2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3 |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4 |
重庆市开州区铁桥镇中心卫生院 |
35 |
重庆市开州区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
36 |
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卫生院 |
37 |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中心卫生院 |
38 |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
39 |
重庆市开州区五通乡卫生院 |
40 |
重庆市开州区岳溪镇中心卫生院 |
41 |
重庆市开州区满月镇卫生院 |
42 |
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中心卫生院 |
43 |
重庆市开州区郭家镇卫生院 |
44 |
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卫生院 |
45 |
重庆市开州区紫水乡卫生院 |
46 |
重庆市开州区三汇口乡卫生院 |
47 |
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中心卫生院 |
48 |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47个。分别是:
1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2 |
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 |
3 |
重庆市开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重庆市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 |
5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
6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7 |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
8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卫生院 |
9 |
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卫生院 |
10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卫生院 |
11 |
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卫生院 |
12 |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重庆市开州区谭家镇卫生院 |
15 |
重庆市开州区雪宝山镇卫生院 |
16 |
重庆市开州区关面乡卫生院 |
17 |
重庆市开州区镇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 |
重庆市开州区南雅镇卫生院 |
19 |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卫生院 |
20 |
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卫生院 |
21 |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
22 |
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中心卫生院 |
23 |
重庆市开州区白桥镇卫生院 |
24 |
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卫生院 |
25 |
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中心卫生院 |
26 |
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7 |
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卫生院 |
28 |
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卫生院 |
29 |
重庆市开州区大德镇卫生院 |
30 |
重庆市开州区正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1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2 |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3 |
重庆市开州区铁桥镇中心卫生院 |
34 |
重庆市开州区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
35 |
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卫生院 |
36 |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中心卫生院 |
37 |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
38 |
重庆市开州区五通乡卫生院 |
39 |
重庆市开州区岳溪镇中心卫生院 |
40 |
重庆市开州区满月镇卫生院 |
41 |
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中心卫生院 |
42 |
重庆市开州区郭家镇卫生院 |
43 |
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卫生院 |
44 |
重庆市开州区紫水乡卫生院 |
45 |
重庆市开州区三汇口乡卫生院 |
46 |
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中心卫生院 |
47 |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16161.16万元,支出总计316161.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18.18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医疗机构事业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0039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0.77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和医疗机构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08.92万元,占21.44%;事业收入225144.63万元,占74.95%;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839.11万元,占3.6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3552.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216.48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0332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05.42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医疗机构工作量增加,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53108.12万元,占83.45%;项目支出50213.46万元,占16.55%;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1614.5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2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59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完工项目在本年度完工,本年度使用了上年度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545.8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29.71万元,增长8.0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45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9.1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76.36万元,增长24.2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疫情防控资金进行结算,追加了预算;二是财政加大对卫生健康项目的投入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21.6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8.68万元,增长8.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投入资金增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99.7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98.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7.65万元,增长39.08%,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项目未完工,待完工后列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30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适龄女学生免费接种宫颈癌疫苗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99.22万元,占15.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23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50762.53万元,占8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29.06万元,增长29.39%,主要原因是追加疫情防控资金、基本卫生服务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
(4)住房保障支出2488.35万元,占3.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59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14.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23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94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目标考核、绩效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427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0.27万元,增长140.8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各单位恢复正常工作,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315.2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14.6万元。本年收入95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83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临江镇中心卫生院的债券资金,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等。本年支出275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2.75万元,增长35.6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完工项目在本年度完工,本年度支付了项目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6万元,下降17.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车辆购置预算,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3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检查、督导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9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公务接待费5.4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其他区县卫生部门的学习调研卫生健康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控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万元,下降30.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控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2辆;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7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3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万元,增长161.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了卫生系统专题培训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66万元,下降60.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培训项目拨款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39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9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3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7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7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1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7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19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医疗专用设备、劳务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9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9项,涉及资金36569.74万元。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部门编码 |
201 |
自评总分(分) |
95.96 | ||||||
部门联系人 |
龚海峰 |
联系电话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资金 |
2954956491.94 |
3130031775.65 |
664816638.47 |
||||||||
其中:财政拨款 |
542992368.6 |
700020222.55 |
647029208.71 |
92.43 |
10.00 |
9.24 | |||||
一般公共预算 |
533590717.51 |
646818571.46 |
637507557.62 |
98.56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全链条精准防控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实施区级医疗机构提质扩容和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开展等级创建和学科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提升;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中国开州行动加快推进。 |
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镇乡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外)、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全年绩效目标完成。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达到95%,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绩效目标公开率达到100%,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数量1个,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达到95%,引进卫生人才135人,预算编制到位率100%,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5%等。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全年 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 |
92.43 |
9.24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 |
% |
≥ |
93 |
3 |
95 |
3 |
|||||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 |
100 |
3 |
100 |
3 |
|||||
绩效目标公开率 |
% |
≥ |
100 |
3 |
100 |
3 |
|||||
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数量 |
个 |
≥ |
1 |
3 |
1 |
3 |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 |
90 |
3 |
98.9 |
3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 |
% |
≥ |
95 |
3 |
95 |
3 |
|||||
引进卫生人才 |
人 |
≥ |
100 |
3 |
135 |
3 |
|||||
预算编制到位率 |
% |
≥ |
100 |
3 |
100 |
3 |
|||||
预算执行率 |
% |
≥ |
90 |
3 |
92.43 |
3 |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总招收率 |
% |
≥ |
90 |
3 |
0 |
0 |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 |
≥ |
60 |
3 |
65 |
3 |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 |
≥ |
60 |
3 |
65 |
3 |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 |
≥ |
60 |
3 |
65 |
3 |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
定性 |
全口径公开 |
3 |
1 |
3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 |
4.69 |
3 |
4.46 |
3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 |
28.25 |
3 |
28.25 |
3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 |
23.01 |
3 |
29.18 |
3 |
|||||
人均预期寿命 |
年 |
≥ |
78.15 |
3 |
78.76 |
3 |
|||||
婴儿死亡率 |
% |
≤ |
2.92 |
3 |
2.74 |
3 |
|||||
孕产妇死亡率 |
% |
≤ |
0.052 |
3 |
0 |
3 |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 |
13.66 |
3 |
13.39 |
3 |
|||||
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 |
0.57 |
3 |
0.58 |
3 |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 |
张 |
> |
5.48 |
3 |
5.61 |
3 |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 |
2.82 |
3 |
3.28 |
3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 |
4.66 |
3 |
4.92 |
3 |
|||||
每十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 |
人 |
≥ |
3.8 |
3 |
3.9 |
3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 |
3.12 |
3 |
5.27 |
3 |
|||||
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
定性 |
≤6.23(医院为6.21) |
3 |
1 |
3 |
||||||
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定性 |
≤8.05(医院为7.33) |
3 |
1 |
3 |
||||||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 |
≥ |
75 |
3 |
100 |
3 |
|||||
医护比 |
定性 |
≥1:1.08 |
2 |
1 |
2 |
||||||
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
定性 |
≤6.39(医院为7.53) |
2 |
1 |
2 |
||||||
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定性 |
≤3.31(医院为4.99) |
2 |
1 |
2 |
||||||
资产负债率 |
定性 |
≤38.45(医院为40.9) |
1 |
1 |
1 |
||||||
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 |
% |
≥ |
92.27 |
1 |
88.3 |
0.57 |
|||||
医院医务人员满意度 |
% |
≥ |
81.8 |
1 |
83.94 |
1 |
|||||
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 |
% |
≥ |
94.4 |
1 |
92.44 |
0.79 |
|||||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15423T000003534488 |
自评总分: |
1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201-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2-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李静 |
联系电话: |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目标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及村医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占比达到68.89%,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达到65.08%,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 |
% |
≥ |
50 |
65.08 |
30.16 |
100 |
10 |
10 |
是 | ||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占比 |
% |
≥ |
60 |
68.89 |
14.82 |
100 |
10 |
10 |
是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是 | ||
乡村医生收入 |
定性 |
保持稳定 |
1 |
0 |
100 |
20 |
20 |
是 |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定性 |
中长期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但是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个别指标不可量化的问题,下一步将积极整改,做到指标描述清楚且可量化。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9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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