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 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 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4. 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 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 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7. 医养结合。贯彻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开展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有关工作;负责老年人医疗照护、慢性病康复、心理健康咨询与养老关怀服务等。
8. 指导辖区内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15个科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财务科、公共卫生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医保办公室、综合后勤保障科、医技科、住院内科、口腔科、门诊内科、全科诊断室、收费室、中西药房、治疗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197.7万元,支出总计4,19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05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增加349.9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96.1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298.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147.5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费用等。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92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116.06万元,因流程改造、业务房维修维护收到卫健委的拨款45万元,事业收入增长3129.29万元,其他收入增长11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17万元,占18.2%;事业收入2,197.21万元,占55.3%;其他收入1,051.52万元,占26.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24.8万元。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825.3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98.54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8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84万元,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了9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47万元,占78%;项目支出841.92万元,占2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51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结转增加147.5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4.1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26.42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841.92万元,财政将款项拨给了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下达给本单位,故财政拨款减少,但其他收入增加了957.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6.42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841.92万元,财政将款项拨给了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下达给本单位,故财政拨款减少,但其他收入增加了957.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未包含基药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补助、疫情防控补助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6.42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841.92万元,财政将款项拨给了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下达给本单位,故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4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只包含了人员经费支出,年中追加基药补助及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疫情防控补助支出等。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53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社会保险费等年终追加拨款。
(2)卫生健康支出402.7万元,占5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含人员经费,年中追加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51.94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年末增人增资的时候追加的预算0.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9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3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6.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07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841.92万元,财政将款项拨给了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再下达给本单位,故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相应的项目经费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2022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2022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故2021年度、2022年度均无“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故2021年度、2022年度均无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安比隆救护车一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841.9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自评 总分 (分) | 98.05 | |||||||||||||||
预算单位负责 此项目的科室 | 公共卫生管理科 | 联系人 | 王英 | 联系电话 | 023-64975108 | |||||||||||||
项目资金 | 年度 总金额(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841.92 | 841.92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 | ≥ | ≥90% | 0 | 90% | 100% | 5 | 5 | 是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 | ≥90% | 0 | 99% | 100% | 7 | 7 | 是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 | ≥ | ≥90% | 0 | 90% | 100% | 7 | 7 | 是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 ≥ | ≥90% | 0 | 90% | 100% | 7 | 7 | 是 |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 | ≥70% | 0 | 67.12% | 95% | 5 | 4.75 | 是 |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 人 | = | 6146 | 0 | 5823 | 90% | 5 | 4 | 否 | |||||||||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 人 | = | 2117 | 0 | 2160 | 93% | 5 | 4.65 | 否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 | ≥65% | 0 | 65% | 95% | 7 | 6.65 | 是 | |||||||||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 | ≥65% | 0 | 65% | 100% | 7 | 7 | 是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 | ≥60% | 0 | 60% | 100% | 7 | 7 | 是 | |||||||||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 | ≥60% | 0 | 60% | 100% | 7 | 7 | 是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 | ≥ | ≥80% | 0 | 90% | 100% | 7 | 7 | 是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 | ≥ | ≥90% | 0 | 100% | 100% | 7 | 7 | 是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 | ≥ | ≥95% | 0 | 100% | 100% | 7 | 7 | 是 | |||||||||
说明 |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497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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