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镇乡街道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乡街道综合执法工作。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重庆市开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活动。承担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10.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镇乡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外)、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11.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12.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实施健康开州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干部人事科、规划信息统计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综合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安全应急办公室、人口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科、爱国卫生科(重庆市开州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48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事业保障中心 |
2 | 重庆市开州区老龄工作事务中心 |
3 | 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 |
4 | 重庆市开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5 | 重庆市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 |
6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
7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8 |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
9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卫生院 |
10 | 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卫生院 |
11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卫生院 |
12 | 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卫生院 |
13 |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 | 重庆市开州区谭家镇卫生院 |
16 | 重庆市开州区雪宝山镇卫生院 |
17 | 重庆市开州区关面乡卫生院 |
18 | 重庆市开州区镇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9 | 重庆市开州区南雅镇卫生院 |
20 |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卫生院 |
21 | 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卫生院 |
22 |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
23 | 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中心卫生院 |
24 | 重庆市开州区白桥镇卫生院 |
25 | 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卫生院 |
26 | 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中心卫生院 |
27 | 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8 | 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卫生院 |
29 | 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卫生院 |
30 | 重庆市开州区大德镇卫生院 |
31 | 重庆市开州区正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2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3 |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4 | 重庆市开州区铁桥镇中心卫生院 |
35 | 重庆市开州区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
36 | 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卫生院 |
37 |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中心卫生院 |
38 |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
39 | 重庆市开州区五通乡卫生院 |
40 | 重庆市开州区岳溪镇中心卫生院 |
41 | 重庆市开州区满月镇卫生院 |
42 | 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中心卫生院 |
43 | 重庆市开州区郭家镇卫生院 |
44 | 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卫生院 |
45 | 重庆市开州区紫水乡卫生院 |
46 | 重庆市开州区三汇口乡卫生院 |
47 | 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中心卫生院 |
48 |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47个。分别是:
1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2 | 重庆市开州区妇幼保健院 |
3 | 重庆市开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4 | 重庆市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 |
5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
6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7 | 重庆市开州区中医院 |
8 | 重庆市开州区南门镇卫生院 |
9 | 重庆市开州区麻柳乡卫生院 |
10 | 重庆市开州区天和镇卫生院 |
11 | 重庆市开州区渠口镇卫生院 |
12 | 重庆市开州区赵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 | 重庆市开州区谭家镇卫生院 |
15 | 重庆市开州区雪宝山镇卫生院 |
16 | 重庆市开州区关面乡卫生院 |
17 | 重庆市开州区镇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 | 重庆市开州区南雅镇卫生院 |
19 | 重庆市开州区竹溪镇卫生院 |
20 | 重庆市开州区义和镇卫生院 |
21 | 重庆市开州区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
22 | 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中心卫生院 |
23 | 重庆市开州区白桥镇卫生院 |
24 | 重庆市开州区和谦镇卫生院 |
25 | 重庆市开州区温泉镇中心卫生院 |
26 | 重庆市开州区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7 | 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卫生院 |
28 | 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卫生院 |
29 | 重庆市开州区大德镇卫生院 |
30 | 重庆市开州区正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1 |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2 |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3 | 重庆市开州区铁桥镇中心卫生院 |
34 | 重庆市开州区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
35 | 重庆市开州区巫山镇卫生院 |
36 | 重庆市开州区河堰镇中心卫生院 |
37 |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中心卫生院 |
38 | 重庆市开州区五通乡卫生院 |
39 | 重庆市开州区岳溪镇中心卫生院 |
40 | 重庆市开州区满月镇卫生院 |
41 | 重庆市开州区大进镇中心卫生院 |
42 | 重庆市开州区郭家镇卫生院 |
43 | 重庆市开州区高桥镇卫生院 |
44 | 重庆市开州区紫水乡卫生院 |
45 | 重庆市开州区三汇口乡卫生院 |
46 | 重庆市开州区长沙镇中心卫生院 |
47 |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04,642.98万元,支出总计304,642.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95.09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支出和其他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90,01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14.77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07.58万元,占19.7%;事业收入208,787.29万元,占72.0%;其他收入24,217.02万元,占8.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608.7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22.3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8,316.1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144.5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疫情防控资金增加及卫生健康项目增加等因素导致本年度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1,194万元,占83.1%;项目支出47,122.16万元,占16.9%。此外,结余分配14,165.1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16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26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在本年度完工,本年度使用了上年度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416.1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78.03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07.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6.97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机构对以前年度职业年金清算及健康扶贫特别资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6.08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疫情防控资金及卫生健康项目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08.5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6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74.76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机构对以前年度职业年金清算及健康扶贫特别资助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7.3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疫情防控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8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5.7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在本年度完工,本年度使用了上年度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14.27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13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45,590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39.04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追加疫情防控资金、基本卫生服务资金、计划生育服务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
(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9.8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年末进行了科目调整。
(4)农林水支出507.82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8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健康扶贫特别资助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2,449.33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追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6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8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8.79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机构对以前年度职业年金清算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目标考核、绩效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77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9.21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列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874.0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43.98万元。本年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7.52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紫水、临江卫生院专项债券收入减少。本年支出2,0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2.54万元,增长270.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在本年度完工,本年度支付了项目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6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支出合理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减少车辆出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车辆购置预算,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27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09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及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运行维护费比上年下降。
公务接待费7.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其他区县卫生部门的学习调研卫生健康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内外其他区县卫生部门的学习调研卫生健康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8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内外其他区县卫生部门的学习调研卫生健康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2辆;国内公务接待205批次1,0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5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次数减少,会议费降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1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外出进修培训增加,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0.5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3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26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0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8.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35.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76.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医疗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5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8项,涉及资金25272.65万元。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15400022P000014 | 自评总分: | 90.669 | |||||
项目主管部门: | 201-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2-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龚海峰 | 联系电话: | 15084429696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全链条精准防控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实施区级医疗机构提质扩容和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开展等级创建和学科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力提升;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中国开州行动加快推进。 | 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镇乡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外)、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活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除镇乡街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外)、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全年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如:知晓率完成94%,绩效目标公开率100%,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完成0个,适龄儿童接种率完成98.4%,项目人才引进完成99%,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75.28%,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74.7%,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率71.5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625,医院负债率平均控制在31.71%,住院患者满意度达90.1%,医务人员满意度74.1%。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93 | 7 | 93 | 10 | 9.3 | 是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 | % | ≥ | 93 | 94 | 0 | 100 | 5 | 5 | 是 | |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是 | |
绩效目标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
建设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数量 | 个 | ≥ | 1 | 0 | 100 | 0 | 2 | 0 | 否 |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 | 90 | 98.4 | 0 | 100 | 4 | 4 | 是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 | % | ≥ | 95 | 99 | 0 | 100 | 5 | 5 | 否 | |
引进卫生人才 | 人 | ≥ | 100 | 141 | 0 | 100 | 3 | 3 | 否 | |
预算编制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
预算执行率 | % | ≥ | 90 | 92.92 | 0 | 100 | 5 | 5 | 否 |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当年总招收率 | % | ≥ | 90 | 100 | 0 | 100 | 3 | 3 | 否 |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 | ≥ | 60 | 75.28 | 0 | 100 | 3 | 3 | 否 |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 | ≥ | 60 | 74.7 | 0 | 100 | 3 | 3 | 否 |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 | ≥ | 60 | 71.55 | 0 | 100 | 3 | 3 | 否 |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口径公开 | %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2 | 2 | 否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 | 4.69 | 4.62 | 0 | 100 | 2 | 2 | 否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 | 28.25 | 28.5 | 0.88 | 91.2 | 2 | 1.82 | 否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 | 23.01 | 27.7 | 0 | 100 | 2 | 2 | 否 | |
人均预期寿命 | 年 | ≥ | 78.15 | 78.26 | 0 | 100 | 2 | 2 | 否 | |
婴儿死亡率 | ‰ | ≤ | 2.92 | 2.53 | 0 | 100 | 2 | 2 | 否 | |
孕产妇死亡率 | ‰ | ≤ | 0.052 | 0 | 0 | 100 | 3 | 3 | 否 |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 | 13.66 | 14.68 | 7.47 | 25.3 | 2 | 0.51 | 否 | |
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 | 0.57 | 0.63 | 0 | 100 | 2 | 2 | 否 |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 | 张 | > | 5.48 | 5.6 | 0 | 100 | 2 | 2 | 否 |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 | 2.82 | 2.95 | 0 | 100 | 2 | 2 | 否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 人 | ≥ | 4.66 | 4.75 | 0 | 100 | 2 | 2 | 否 | |
每十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 | 人 | ≥ | 3.8 | 3.9 | 0 | 100 | 2 | 2 | 否 |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人 | ≥ | 3.12 | 5.21 | 0 | 100 | 2 | 2 | 否 | |
门诊次均费用增幅 | % | ≤ | 6.23 | 13 | 100 | 0 | 2 | 0 | 否 | |
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 | ≤ | 8.05 | 7.35 | 0 | 100 | 2 | 2 | 否 | |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 % | ≥ | 75 | 100 | 0 | 100 | 2 | 2 | 否 | |
医护比 | 人 | ≥ | 1.08 | 1.2 | 0 | 100 | 2 | 2 | 否 | |
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 % | ≤ | 6.39 | 7 | 0 | 100 | 2 | 2 | 否 | |
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 | % | ≤ | 3.31 | 6 | 81.27 | 0 | 2 | 0 | 否 | |
资产负债率 | % | ≤ | 38.45 | 31.71 | 0 | 100 | 5 | 5 | 否 | |
门诊患者满意度 | % | ≥ | 92.27 | 87.5 | 5.17 | 48.3 | 1 | 0.48 | 否 | |
医务人员满意度 | % | ≥ | 81.8 | 74.1 | 9.41 | 5.9 | 1 | 0.06 | 否 | |
住院患者满意度 | % | ≥ | 94.4 | 90.1 | 4.56 | 54.4 | 1 | 0.54 | 否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专项补助资金 | 项目编码: | 50015422T000002080408 | 自评总分: | 99.70 | |||||
项目主管部门: | 201-重庆市开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财政归口处室: | 002-社保科 | 部门联系人: | 潘海鸥 | 联系电话: | 52255183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建立了逐级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做好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疾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和满意度。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71.55%;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46%;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4.1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4.56%;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 = | 100 | 97 | 3 | 97 | 10 | 9.7 | 是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 | ≥ | 90 | 94.13 | 0 | 100 | 10 | 10 | 是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是 |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 | ≥ | 61 | 71.55 | 0 | 100 | 10 | 10 | 是 | |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 | ≥ | 61 | 64.56 | 0 | 100 | 10 | 10 | 否 | |
预防接种 | % | ≥ | 90 | 95 | 0 | 100 | 10 | 10 | 否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 | ≥ | 90 | 100 | 0 | 100 | 5 | 5 | 否 |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 定性 | 明显改善 | 1 | 0 | 100 | 20 | 20 | 否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定性 | 有所增加 | 1 | 0 | 100 | 10 | 10 | 否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定性 | 有所增加 | 1 | 0 | 100 | 5 | 5 | 否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9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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