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
二、招用对象
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服务协管)。
三、招用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市户籍,同等条件下,本镇本村户籍优先;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4. 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熟悉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岗)。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日9:00至2025年4月8日18:00截止。
(二)报名地址
金峰镇便民服务中心(兴隆场),联系电话:023-52175258、023-52175686。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好相应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其他相关佐证资料。报名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科室)牵头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对资格审查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六、工资待遇
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基层就业服务协管233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金峰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登记表
重庆市开州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